-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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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规则
- 还款明细
借款信息
借款金额(元) | 850,000 | 过往年化收益率 | 10.00%+3.00% 圣手标 |
借款期限(天) | 120 | 预计还款日 | 2017-09-09 |
预计起息日 | 2017-05-12 | 手续费 | 暂不收取 |
资金用途 | 用于企业流动性资金的临时周转。 | 还款来源 | 工程项目回款。 |
项目风险 |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
企业信息
借款是否合规 | 是 | ||
在平台逾期次数 | 0 | 在平台逾期金额 | 0 |
公司名称 | 岳*******程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建筑工程 | ||
主营业务 | 房屋建筑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 | ||
经营情况 | 该公司为当地建筑工程知名企业。公司施工力量雄厚,技术装备精良,综合调配能力强,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承建当地多个知名项目工程,公司整体发展潜力较大,盈利能力较强,还款来源有保障。 |
审核信息
资料类型 | 更新时间 | 状态 |
---|---|---|
企业营业执照 | May 11, 2017 11:18:46 AM | 已审核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May 11, 2017 11:18:46 AM | 已审核 |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 May 11, 2017 11:18:46 AM | 已审核 |
还款明细
期数 | 收款日 本息分发日为项目到期日的次工作日 |
本金(元) | 利息(元) | 状态 |
---|---|---|---|---|
1 | 2017-09-09 | 850,000 | 36,833.33 | 已还款 |
投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类型 | 投标金额(元) | 投标时间 |
---|---|---|---|---|
13 | s****3 | 手动 | 275,650 | 2017-05-11 16:22:14 |
12 | 汪** | 手动 | 11,650 | 2017-05-11 16:13:23 |
11 | 1*********9 | 手动 | 21,000 | 2017-05-11 15:52:03 |
10 | 1*********9 | 手动 | 20,000 | 2017-05-11 15:51:37 |
9 | 1*********6 | 手动 | 201,950 | 2017-05-11 15:31:07 |
8 | 1*********2 | 手动 | 217,400 | 2017-05-11 15:16:46 |
7 | 海****窝 | 手动 | 30,600 | 2017-05-11 14:52:01 |
6 | 阿** | 手动 | 50 | 2017-05-11 14:08:52 |
5 | 阿** | 手动 | 350 | 2017-05-11 14:08:16 |
4 | 1*********7 | 手动 | 50,000 | 2017-05-11 13:52:13 |
-
借款协议
收起合同详情借 款 协 议
编号:
特别提示:任何一方通过深宜金服网站(域名:www.ebp2p.com)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该方同意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并表示该方已签署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所载全部内容、条款和条件以及深宜金服所列的与本协议所述事项相关的各项规则及其他文件、说明、函件等。
甲方(出借人,以下各出借人合称甲方):
各甲方信息及借款本金数额详见附件一《甲方及出借金额信息列表》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丙方(平台公司):
鉴于:
乙方因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的需要,通过丙方提供的深宜金服网站向甲方申请借款。现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上述借款及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 甲乙双方均自愿认可和遵守丙方的经营模式及交易规则,愿意接受丙方在其经营的深宜金服平台(域名:www.ebp2p.com )上公布的所有规则、条款和声明的约束和限制。上述规则、条款和声明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网站公告的规则和条款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为准。
2. 甲方和乙方均一致同意委托并授权丙方依据深宜金服网站公布的各项规则、条款和声明,发布借贷信息、协助划付借款,管理借款所签署的各类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并对甲方和乙方的借贷资金代为寻找第三方支付机构(指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托管和协助收付。甲方和乙方对丙方的上述行为无任何异议,并承担丙方上述代理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借款项目基本信息
1. 借款金额
本协议借款本金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整)。
各甲方向乙方借出的金额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甲方及出借金额信息列表》。各甲方分别提供各自承诺的借款本金,相互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独立的享有对乙方的借款债权和对担保方的担保债权。
2.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借款期限自第三方托管机构将借款款项付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 利率
本协议涉及的借款仅用于 之需要。
乙方确认不得将借款用于前述以外的其他用途,平台有权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相应说明。
第三条 还款条款
1. 乙方依照以下第贰种方式还本付息:
(壹)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每月还款本息金额为人民币X元,还款期数为X个月,还款日为每月X日,当月没有该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贰)到期一次性还款;
(叁)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每月归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X元,还息日为每月X日,当月没有该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息日,于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及剩余利息。
2. 还款方式
乙方同意委托并授权丙方将应还借款本息划付至甲方在深宜金服网站开立的虚拟账户,该委托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生效,在借款本息还清以前不可撤销。
乙方确认并知晓丙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并对于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委托划款的方式予以认可。
3. 提前还款
按以下第贰种方式执行:
(壹)按丙方《深宜金服网站担保机构收费规则》执行。
(贰)另行约定如下:不允许提前还款。
4. 借款展期
按以下第贰种方式执行:
(壹)按丙方《深宜金服网站担保机构收费规则》执行。
(贰)另行约定如下:不允许展期。
5. 借款逾期
按以下第贰种方式执行:
(壹)按丙方《深宜金服网站担保机构收费规则》执行。
(贰)另行约定如下:如乙方未如期还本付息,则自借款期限届满日次日起,乙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利息,利息按月计算,实际借款期限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四条 担保条款
本借款协议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详见本借款项下担保函。
第五条 费用条款
1.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深宜金服网站公布的规则,向丙方支付相应费用。
2. 乙方申请借款过程中涉及的转账手续费、评估、公证、抵押/质押登记、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除本协议及深宜金服网站明确约定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不能依照本协议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义务,致使本协议及深宜金服网站相应规则所涉及的债权人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索债权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交通费、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均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承担
1. 当乙方发生或根据甲、丙方的合理判断可能发生违反本协议或深宜金服相应规则的行为时,经丙方同意,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利息外,还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进行处理:
(1)解除本协议;
(2)宣布本协议项下的借款部分或全部立即提前到期,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借款本息和依法追究担保方的担保责任;
(4)依照深宜金服网站的规则对乙方采取催收措施;
(5)要求乙方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采取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2. 根据担保方的合理判断,乙方可能发生违反本协议或深宜金服相应规则的行为时,担保方认为甲方应当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应提前收回借款的,甲方同意由担保方向丙方说明情况,经丙方审核同意的,甲方应当立即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收回借款并授权丙方通知乙方。担保方有权立即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并对乙方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拒绝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拒绝接受担保方履行约定担保责任的,视为甲方免除担保方的担保责任,担保方即时不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担保责任。
3. 乙方同意:甲、丙方依本协议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放弃一切抗辩权并立即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4. 甲、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或深宜金服相应规则的行为,丙方有权根本协议及网站公布的规则,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1)要求违约人支付本次合同借款金额1.5 % 的违约金,不足部分,有权要求违约人另行赔偿;
(2)有权对乙方或甲方注册的会员用户采取部分网络权限限制;
(3)冻结网站虚拟账户内资金;
(4)对逾期乙方,有权通过网站发布逾期信息和催收公告,并有权上报国家信用征信管理中心;
(5)对弃标乙方,有权收取相当于借款款项1.5%的违约金;
(6)暂停对违约人的借款资格或投资资格,直至作销户处理;
(7)依照网站公布的规则进行其他处理行为。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就争议事项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自丙方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借款款项从甲方的虚拟账户划转至乙方的银行账户时,本协议正式生效。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该等无效不影响本协议项下其他条款的效力,各方仍应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 本协议项下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任何一方通过平台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该方同意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并表示该方已签署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所载全部内容、条款和条件以及丙方所列的与本协议所述事项相关的各项规则及其他文件。
本协议允许各方主体签署纸质合同或电子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各方确认并同意由丙方及其合作第三方合作机构所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合同或者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信息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作为本合同有关事项的终局证明。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甲方及出借金额信息列表》
用户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借金额 投标时间 附件二:收款计划书
投资人:** 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 天 投资利率: % 收款方式:一次性还款 单位:元 期数 收款日期 收款金额 金额明细 剩余本金 本金 利息 居间服务费(-) 1 合计: -
网站交易规则
展开合同详情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深宜金服网站借贷交易规则深宜金服网站(域名:www.ebp2p.com)是由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以下"本网站"均指深宜金服网站及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合称),为民间借贷提供专业中介服务的电子平台。本网站联合担保机构,为广大借款人、投资人提供资金融通的网络供求信息服务,实现高效快捷的在线财富管理。
为了更好地为网站用户(含借款人、投资人)提供统一和便利的服务,特制订本借贷交易规则。
第一章 交易基本规则
一、网站用户
在注册成为本网站用户时,必须是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的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体参见用户注册时的网站服务协议及相应规则)。
凡在本网站申请注册成为用户,均自愿认可和遵守本网站的经营模式及交易规则,同意和接受本网站制定和公布的所有规则、条款和其他声明等,愿意接受该规则、条款和声明的约束和限制。
二、实名认证
指本网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书面文件、视频、语音等形式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认证的过程,保证申请的用户资料与本人一致相符,满足在本网站进行投资与借款的基本资格要求。
本网站有权对认证的资料和方式进行不定期的更改,具体以认证页面的提示信息为准。
三、VIP用户
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升级为VIP用户,VIP用户规则另行制订。
四、指令
网站用户以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点击本网站相应按钮向本网站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查询、充值、提现、投标、资金代付代管、电子合同生成等要求。
本网站仅作为提供网络借贷交易服务的中介平台,所做出的任何指令均是依据用户授权而行为。指令一旦发出,即视为用户授权本网站代为完成交易过程中相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代管、代收、代付等行为,该行为的后果由网站用户承担,本网站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充值
指本网站用户通过个人关联的银行账户向深宜金服网站上自己ID下分配的账户进行资金投入的过程。
所有用户的充值均采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在线充值方式,所充入资金实际托管于与本平台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充值需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相关费用均按照合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本网站也会在充值页面公示相关收费标准及各家银行的充值限额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率。
本网站用户对于充入深宜金服网站上个人账户内(实际托管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的资金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六、提现
指本网站用户申请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划转到个人银行账户中的行为。
网站提现相关规定以网站公布相关规则为准。
因具体受理银行存在差异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存在,本网站对于超出上述时间范围的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资金托管
本网站拟与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用户资金做专项托管,受托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受用户指令及本网站交易确认信息,完成相关交易资金的划转、结算等职责。
本网站用户按照资金托管机构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参见《深宜金服网站收费规则》。
八、还款
只要借款人将借款本息付至投资人在本网站的个人账户(实际款项托管在本网站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即付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无论投资人是否提现,均视为投资人已收回本息,借款人还款完毕。
九、保密规则
1.用户使用本网站,或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借款中介服务而与其他会员签署任何与借贷相关协议,无论上述协议是否已经终止或履行完毕,会员对因此而获悉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保密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保密例外
尽管有上述规定,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或者以下所列任何一种情形下进行的披露不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1)有书面证据表明接收信息一方先前已知悉的任何信息;
(2)非因信息接收方的过错而进入公共领域或因其他原因未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3)接收一方其后从其他途径合法获得的信息;
(4)本网站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之目的而对投资人、借款人、担保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通过平台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的披露;
(5)借款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本网站将借款人的违约记录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为行使追索权而进行的披露;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应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
十、送达规则
本网站会员各方做出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作出或委托本网站通过平台公示的渠道以手机短信、网站公告、站内信等方式公布。专人递送的,自交付时即为送达;以快递或挂号信邮寄递送的,自快递或挂号信寄出之日起3日即为送达;以手机短信、网站公告、站内信方式公告的,自发出或公布之日即为送达。
本网站会员在注册时提交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相关信息变更之日起2日内变更其注册信息,否则,因此而导致送达不能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约定
鉴于投资人人数较多,为效率起见,各投资人同意由深宜金服网站或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各投资人行使其在本网站及本网站所有借款协议项下除收取投资回款之外的所有权利。
第二章 在线投资规则
一、投资人
指符合本网站投资资格的用户,即借款协议中的投资人。
1、投资资格:只有通过实名认证后的自然人用户才具有投资资格,非自然人用户不具备投资资格。
投资人在本网站如有尚未结清的债权,则其不得在本网站上申请借款。
2、可投资金:投资人需先对个人账户进行充值,有未被冻结的可投资金后方能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确保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任何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投资人负责解决;如投资人未能解决,则放弃享有其所出借款所带来的利息收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投标及借出
投标是指投资人对通过本网站发布的处于投标状态的借款标,在认可该借款标的借款条件信息后,以不超出该借款标规定的投标金额范围的可投资金对该借款标进行投资的行为。
投资人在投标前,应重点关注拟投资借款标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投标截止时间、还款方式、担保机构等相关事项。
投资人通过点击"投标"按钮完成投标行为,一旦点击"投标"按钮视为该用户委托本网站将其个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进行冻结直至满标后划入借款人银行账户或流标后解冻,同时亦视为投资人同意接受借款标的所附的借款协议、保函等该借款标下所有相关约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投资人投标成功,其账户内所冻结的投资资金,在流标或借款人弃标前投资人不可撤回。
本网站将根据投资人的投资金额自动累加计算借款标的投标进度,在投资人的累计投资金额进度达到借款金额时,即为满标。
满标后,投资人的相应投标资金经本网站审核后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转移至借款人账户。
三、投标、借出的特别条款
为保证该借款交易的顺利借款、投资人本金收回和承保机构合理利益等,投资人投标时需认可以下关于提前还款、展期、逾期、债权收购等的相关条款;投资人一旦投标即视为认可下述条款,否则将无法进行投标。
1、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具体见具体项目项下的说明。
2、展期条款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项目不允许展期。
3、逾期
逾期:借款人在约定还本付息时间未及时足额还款的,即为逾期。
逾期期间的利率标准,具体见具体项目项下的说明。
4、债权收购条款
债权收购:借款人在逾期满15天仍未足额偿还应付投资人已到期本息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或第三方其他主体将在逾期日起第16天代借款人向投资人垫付原借款本息(即按未逾期条件下计算的借款本息),即视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或第三方其他主体以借款人应还借款本息的价格收购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以保障投资人借款本金的安全。
自第三方担保机构或第三方其他主体向投资人支付收购债权价款之日起,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自动转让给垫付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上述代偿及债权收购行为亦可能在逾期后15天内进行,但最迟不会超过逾期后第16天。无论何时代偿,相关的法律定性及后果均按本条执行。
5、债权转让
(1)用户可以将其在本网站享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但必须通过本网站提供的转让功能,在本网站用户之间进行。
(2)用户一旦点击债权转让或受让,即视为债权的转让方以及受让方同意并授权(A)本网站将转让交易通知借款人以及合作担保机构;(B)并同意授权本网站对转让价款进行清算以及划转。
本网站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站内短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作出关于债权转让交易的通知,该等通知构成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通知;且一经作出,相关债权转让即对各方发生法律效力。
(3)债权转让后,除债权主体发生变更外,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
6、责任承担
(1)除借款协议有明确约定外,投资人按照应收本息金额比例各自享受权利和承担风险。各投资人的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任一投资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借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均不影响其他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任一投资人违反借款协议的行为,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投资人不得擅自与借款人就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还款方式、利息的计收及其他影响借款协议履行的任何条款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不得自行免除借款人债务,不得行使抵销权。
四、流标
流标是指借款标在投标有效时间内进度没有达到借款金额。
流标后,该借款标的流程自然终止,投标时所冻结的投资人相应资金将自动解冻。
五、借款人弃标及违约补偿
弃标,指借款人放弃处于投标状态的借款标,或满标但借款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日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关的借款及担保手续,致使该借款标无法继续的情况。
借款人弃标将按投资人已投标金额的0.75 %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人弃标后,投标时所冻结的投资人相应资金将自动解冻。
六、本息收回
投资人在投资借出资金后,将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收回投资本息。
借款人逾期时,承保机构将按照《深宜金服网站担保规则》之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逾期时,无论承保机构亦或任何第三方主体只要代借款人垫付原借款本息,则自投资人个人账户内收到该笔垫款时起,该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自动转让给垫付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七、支付服务费
详见《深宜金服网站收费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在线借款规则
一、借款人
指符合本网站借款资格的用户,即借款协议中的借款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二、借款申请
1、借款申请是指借款人通过本网站申请借款的行为。
借款申请应填写明确的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用款时间、还款方式、可提供的反担保等。
借款人提交的申请,网站交易审核员初审未通过的,退回借款人重新填写。
2、借款期限
一个月及以内的借款,借款期限可以直接约定借款天数。超过一个月的业务,借款期限必须为整月。
3、超过一个月的业务,可选还款方式有:
(1)等额本息
可以按月或按季(指对应3个月,下同)等额本息还款,按季等额本息还款的剩余尾期不足3个月的,最后一期在到期日还本付息;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是指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率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是指利息按月支付,本金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可以按月或按季付息,按季付息的,剩余尾期不足3个月的,最后一期利息在到期日还本时一并支付。
(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性还款是指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和利息,到期日为还款日。
此还款方式仅限6个月以内的业务选择。
三、借款审批
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本网站初审通过的,推荐给本网站的第三方调查机构,进入调查阶段。
调查机构在收到借款申请后展开前期调查,需借款人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进行现场调查等,调查结束后将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出具书面调查报告。
本网站收到调查报告后,按照内部流程进行会审,出具基本意见后,将项目推荐给合作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有权视情况对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借款条件提出修改建议。
担保机构经审查后拟同意担保的,项目进入发标流程。担保机构经审查不同意担保或担保机构与借款人不能就借款条件的修改达成一致的,该借款申请的流程自然终止。
四、发标
借款申请在公开发布(即"发标")前,借款人须先按借款金额的1.5%缴纳发标保证金,作为该借款交易的借款承诺。
担保机构拟同意担保,经网站交易审核人员审核后,借款人的该借款申请即通过本网站公开发布,供各投资人投资。
五、满标
指通过本网站审核发布的单笔借款申请("借款标"),在投标有效时间内,投资人的投标进度达到100%的状态。
六、流标
指通过本网站审核发布的借款标,在投标有效时间内,其投标进度没有达到100%的情况。
流标后,该借款标的流程自然终止;借款人如需继续借款,需要重新发起借款申请。
七、弃标及违约补偿
弃标,指通过本网站审核发布的借款标,在处于投标状态时借款人放弃该借款标,或已满标但借款人放弃借款,致使该借款标无法继续的情况。
借款人弃标即为违约,借款人账户中按借款金额1.5%计算的发标保证金将被扣没作为弃标违约金,其中已投标金额的0.75%作为借款人弃标对投资人的违约责任承担,弃标违约金的剩余部分为借款人因违约对本网站的违约责任承担。
八、借款及担保手续
借款人应在审核通过后、发标前完成相关借款及担保手续,否则将视为借款人弃标,并按照本网站相应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在满标并经网站交易审核人员复审批准后,该借款标的投资人投标资金立即划转至借款人的账户中,借款人成功借款。
同时,借款人同意并授权本网站从借款人账户中收取应收费款项,和代收代付该借款担保项应支付给承保机构的相关款项。具体见《深宜金服网站收费规则》的相关规定。
九、交易的相关合同
借款行为中涉及借款人、投资人、本网站、承保机构等几方的合同或协议,经当事各方通过网站平台正常操作后,形成相应的合同文本,为各方同意和认可。
该合同文本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形成的电子合同与当事人签署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可在用户信息中的成功借款标处查询。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委托合同、担保合同/担保函、居间服务协议、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等。为了保证各方权益,可能还会涉及到借款人与投资人签署相关纸质合同,以及承保机构与借款人签署的相关纸质合同等。
十、提前还款
1、借款人可以在约定的归还本息前提前还款:
(1)全部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原借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前一次性结清本息。
(2)不允许部分提前还款。
因提前还款,实际借款期限不足3天的,投资人利息将按3天收取。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实际借款期限向投资人支付利息;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按实际担保的天数收取,多余部分予以退还或冲抵还款本息。
3、借款人提前还款,按因提前还款而少付利息的10%向投资人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4、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第三方调查机构的咨询服务费以及本网站的平台服务费不予退还。
5、提前还款的顺序及分配
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归还:
(1)应付未付的居间服务费及项目加急费等本网站费用;
(2)应付给投资人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3)应当支付的投资利息、展期利息;
(4)归还借款本金。
提前还款金额不足归还上述某一项目的,则该次还款至此项终止。如该项目款项涉及多个受款主体的,则按比例分配,分配金额精确到分,不足分配的部分,不进行还款。
对分期还本付息的借款进行提前还款的,视为对距提前还款日最近的下一期的还款,依次顺序向后计算。
十一、展期
本网站发布的借款项目均不允许展期。
借款协议中对展期条款有特别约定的,请以相关合同为准。
十二、逾期
1、借款人在约定还本付息时间未及时足额还款的,即为逾期。
2、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6倍,自逾期之日起即执行。
3、逾期代偿:逾期期间,如有第三方担保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主体代借款人向投资人垫付原借款本息(即按未逾期条件下计算的借款本息),即视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主体以借款人应还借款本息的价格收购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包括逾期利息),以保障投资人借款本金的安全。
4、债权转让:自第三方担保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主体向投资人支付收购债权价款之日起,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自动转让给垫付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尚未偿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5、逾期期间,如发生第三方代为垫付的情形,则借款人除继续承担逾期利息外,借款人还同意每天按借款本金千分之一点五向垫付人额外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向垫付人清偿完毕所有的债务。
6、逾期期间,本网站及本网站为维护各方利息而委托第三方向借款人为追偿催收而支付的各类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全额承担。
十三、借款特别条款
1、借款人保证按借款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严格履行和遵守相关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2、借款人保证向投资人、担保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不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3、借款人保证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无重大诉讼仲裁事件;借款人没有进入任何破产或类似法律程序,也不存在任何要求其进入前述程序的要求或决议。
4、借款人无经济收入状况恶化迹象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或经营亏损,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5、借款人或借款人提供的除本网站合作担保人以外的保证人的财产未发生被占用、查封、扣押、没收、转移、破坏、损毁、弃置、丧失使用功能的情况。
6、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与投资人就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金额、还款方式、利息的计收及其他影响借款协议履行的任何条款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不得转移债务;不得提存债务标的。
第四章 附则
以上借贷交易服务规则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宜金服网站所有。
本网站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规则,并在本网站的站务公告区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旧有规则同时失效。
本网站就本规则项下具体项目所签署的合同协议与本规则有冲突的,则以该具体合同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所有本网站用户和用户申请者,声明清楚本规则全部条款,同意、理解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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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担保规则
展开合同详情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深宜金服网站合作担保机构担保规则深宜金服网站(域名:www.ebp2p.com)由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以下"本网站"均指深宜金服网站及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合称),为民间借贷提供专业中介服务的电子平台。本网站联合担保机构,为广大借款人、投资人提供资金融通的网络供求信息服务,实现高效快捷的在线财富管理。
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含借款人、投资人等)提供统一和便利的服务,特将与本网站合作的各担保机构的基本担保规则代为颁布。
以下关于合作担保机构的担保规则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合作担保机构在调查过程中或签署合同等时确认的相关规则和标准为准。
附担保公司担保规则。
担保公司担保规则
本担保公司为经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认可的合作伙伴,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管理规定,依法自主作出相关决策,对承保的借款依法承担法定责任。
第一章 投资人部分
一、投资人通过"深宜金服"网站借出的款项,经本担保公司承保的,本担保公司对借出资金进行提供本息担保,保证借出资金的安全。
二、借款标在发标前,借款人办妥相关的借款及担保手续,本担保公司确认担保,并向深宜金服网站提供保函。
三、投标、借出的特别条款:
为保证该借款、担保交易的顺利还款、投资人本金收回和本担保公司合理利益等,投资人一旦点击"投标"即视为已认可并接受以下相关条款,借款人一旦与本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的相关协议即视为已认可并接受以下相关条款:
1.由本担保公司承保的借款标,借款人在逾期满15天仍未足额偿还应付投资人已到期本息的,本担保公司将在逾期日起第16天代借款人向投资人垫付原借款本息(即按未逾期条件下计算的借款本息),即视为本担保公司以借款人应还借款本息的价格收购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包括逾期费用),以保障投资人借款本金的安全。
2.自本担保公司向投资人支付收购债权价款之日起,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自动转让给本担保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投资人委托本担保公司:自本担保公司向投资人支付收购债权价款之日起,本担保公司有权代理投资人向借款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本担保公司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借款人之日起,投资人基于借款协议的一切债权自动转至本担保公司名下,无须投资人另行通知借款人。
上述代偿及债权收购行为亦可能在逾期后15天内进行,但最迟不会超过逾期后第16天。无论何时代偿,相关的法律定性及后果均按本条执行。
3.本担保公司代偿后,借款人除继续承担逾期利息外,借款人还同意每天按借款本金千分之一点五向本担保公司额外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向本担保人清偿完毕所有的债务。
四、担保函
本担保公司为投资人提供电子担保函,电子担保函具有与纸质担保函同等的法律效力,投资人可在深宜金服网站会员信息中的成功借款标处查询。
五、债权转让
本担保公司承保的成功借款标,投资人将该债权进行转让的,应当通知本担保公司,本章第三条约定的情形除外。
六、鉴于投资人人数较多,为效率起见,各投资人同意由深宜金服网站或深圳市宜贷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各投资人行使担保项下的相关权利,并同意本担保公司通过深宜金服网站向投资人履行担保义务。
第二章 借款人部分
一、项目评审:
1.本担保公司在收到深宜金服推荐的借款申请后,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相关借款申请信息及调查报告,展开评审工作。
2.本担保公司经审查后拟同意担保的,会及时将担保评审意见及评审意见中的相关反担保要求等,反馈给借款申请人和深宜金服网站。
3.本担保公司经评审不同意担保的,会将该意见反馈给深宜金服和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可以与本担保公司就修改借款担保金额、反担保条件等进行重新沟通。沟通不能达成一致的,该借款申请流程终止。
二、签订协议:
本担保公司经审查后拟同意担保的意见及同意担保的条件,如借款人无异议,则由借款人与本担保公司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
三、出具保函:
本担保公司与借款人协议签订完毕,并收到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相关费用后,向深宜金服网站出具担保函。
四、相关合同:
借款、担保行为中涉及借款人、投资人、深宜金服网站、本担保公司等几方的电子合同或协议,经当事各方通过深宜金服网站平台正常操作后,形成相应的合同文本,为各方同意和认可。
合同文本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形成的电子合同与当事人签署的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可在会员信息中的成功借款标处查询。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合同、担保合同/担保函、居间服务协议、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等。为了保证各方权益,可能还会涉及到借款人与投资人签署相关纸质合同,以及本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签署的相关纸质合同等。
五、代偿催收:
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归还约定本息的,本担保公司将会进行代偿。
前述代偿,是指本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委托深宜金服网站将借款本息付至投资人在深宜金服网站的个人账户(实际款项托管在深宜金服网站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即付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账户),无论投资人是否提现,均视为投资人已收回本息,本担保公司代偿完毕。
本担保公司在代偿后,会向借款人、借款反担保人进行催收,对反担保物进行处置,及时足额收回逾期管理费、借款合同债权、违约金等。
第三章 附则
以上担保交易服务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本担保公司所有。
深宜金服网站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规则,并在深宜金服网站的站务公告区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旧有规则同时失效。
本担保公司与借款人所签署的协议与本规则有冲突的,则以实际出具的保函为准。
深宜金服网站所有的投资人和借款人,声明清楚本规则全部条款,同意、理解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还款明细
期数 | 收款日 本息分发日为项目到期日的次工作日 |
本金(元) | 利息(元)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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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9-09 | 850,000 | 36,833.33 | 已还款 |
银行存管
深宜金服正式携手华兴银行实现“银行直接存管”,在完全符合监管要求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
第三方担保
深宜金服平台发布的借款信息经过严格风控审核之后,引入大型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审核双重把关。
多重风险控制关卡
业务模式保障、专业风控团队、法律安全保障三重关卡,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电子合同
深宜金服将正式携手上上签引入“电子合同”; 积极配合监管要求,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交易凭证服务。
金融科技研究院
经过长期的努力,金融科技研究院已形成包含经济、技术、安全、金融业务、风险应对在内的一整套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先进水平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及平台。
- 年化率13%
- 借款期限(天)120
- 投资金额(元)
- 收益利息(元)
投资本金0元,预计利息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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